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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出納管理作業流程及作業手冊 3
三、出納管理人員每六年至少職務工作輪換一次,並貫徹休假代理制度。
民國 93 年 09 月 07 日訂定
3
三、出納管理人員每六年至少職務工作輪換一次,並貫徹休假代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