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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收容人家屬參訪實施要點 8
八、本要點經陳 典獄長核可提監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民國 93 年 09 月 03 日訂定
8
八、本要點經陳 典獄長核可提監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