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財產管理權責劃分:總務科為全所財產管理之主體,並負有定期或不 定期盤點、查核之責。各科室亦應負有財產保管及帳數相符之責。
財產管理權責劃分: 總務科為全所財產管理之主體,並負有定期或不定期 盤點、查核之責。各科室亦應負有財產保管及帳數相符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