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看守所收容人戒送外醫醫療費用暨申請自費延醫、購藥扣款流程實施要點 4
肆、本實施要點經奉核定,提所務會議審議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民國 100 年 02 月 23 日修正
4
肆、本實施要點經奉核定,提所務會議審議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民國 90 年 04 月 02 日訂定
4
肆、本實施要點經奉核定,提所務委員會審議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