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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誠正中學水電、空調設施操作管理使用須知 2
二、中央空調及冷氣機之管理。
 (一) 、行政大樓中央空調:
        1 、十一時至十六時:開啟
        2 、十六時至二十時:關機
        3 、二十時致翌日五時:開啟
        4 、五時至十一時:開啟
 (二) 、夜間文康室、備勤室或指定之場所,如有裝設窗型冷氣,室內溫
        度達二十八度以上時,得視實際需要開啟,其餘時間或離開場地
        時,應隨手關閉。
 (三) 、其他時間:欲辦理活動、會議或星期假日室內溫度二十八度以上
        時得視實際需要開啟冷氣機。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