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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基隆戒治所預扣受戒治人戒治費用實施要點 1
一、本扣款要點依據法務部八十九年十二月八日法八十九矯字第○○一一
    三號函規定訂定之。
民國 90 年 01 月 03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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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扣款要點依據法務部八十九年十二月八日法八十九矯字第○○一一
    三號函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