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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基隆監獄(含戒治所)親友購買物品應行注意事項 1
一、依  法務部九十年七月十六日法九十矯字第一○二三號函示辦理。
民國 90 年 07 月 18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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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  法務部九十年七月十六日法九十矯字第一○二三號函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