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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病舍舍房勤務注意事項 4
四、病舍勤務要領,請參照部頒戒護手冊病舍勤務 (第三十一頁至三十六
    頁) 。
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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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病舍勤務要領,請參照部頒戒護手冊病舍勤務 (第三十一頁至三十六
    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