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作業獎勵要點 2
二、本要點所稱之收容人,係指在本所執行徒刑、拘役及罰金易服勞役之
    受刑人。
民國 109 年 08 月 05 日修正
2
二、本要點所稱之收容人,係指在本所執行徒刑、拘役及罰金易服勞役之
    受刑人。
民國 100 年 03 月 22 日修正
2
二、本要點所稱之收容人,係指在本所執行徒刑之受刑人。
民國 94 年 09 月 08 日修正
2
二、本要點所稱之收容人,係指在本所執行徒刑之受刑人及執行感訓處分
    之受處分人。
民國 90 年 08 月 01 日修正
2
二、本要點所稱之收容人,係指在本所執行徒刑之受刑人及執行感訓處分
    之受處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