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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資訊安全稽核作業要點 9
玖、本要點規定經奉  所長核定並提所務會議審查通過後函頒實施,修訂
    時亦同。
民國 93 年 07 月 27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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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本要點規定經奉  所長核定並提所務會議審查通過後函頒實施,修訂
    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