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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防颱因應措施注意要點 5
五、有災害情形時,督勤官應即向  典獄長及法務部報告。
民國 93 年 07 月 05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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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災害情形時,督勤官應即向  典獄長及法務部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