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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收容人文章抄寫獎勵實施要點 1
一、為培養本監收容人閱讀習慣,藉文章抄寫過程提高其寫作能力基礎,
    以達修心養性及終身學習目標,特訂定本要點。
民國 92 年 11 月 0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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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培養本監收容人閱讀習慣,藉文章抄寫過程提高其寫作能力基礎,
    以達修心養性及終身學習目標,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