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返家探視期間若發生祖父母、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子女、兄弟 姊妹喪亡或病危等重大變故情形者,除應立即回報本監外,請先依原 指定時間返監,本監再依規定辦理返家奔喪、病危探視事宜。
八、受刑人返家探視之執行,除法令別有規定外,依本事項行之。
八 如因車禍,必須向事故之當地警察分駐所或派出所取得證明,並先打 電話回監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