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除首日離開監所兩個小時內須以簡訊回傳機關指定內容至公務手機( ○九三三- 七○三九一七)做手機碼號確認外,首日到家、終日離家 準備返監時,及其他日之十七時前,與每日至警察機關報到後,均應 立即視訊或撥打勤務中心電話(○三- 八七○三九一四# 五○六)回 監報告,並確實依「返家探視證明書」上指定之時間內返監報到。 前項警察機關報到後視訊回報,得採相片截圖方式回傳報到情形。
二、返家探視期間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保持善行,遵守法紀,不得與素行不良之人來往。 (二)不得出入不正當場所、賭博、酗酒、攜帶刀械、施用迷幻藥物或毒 品。 (三)無正當事由,不得與本監職員來往。 (四)不得對被害人、告訴人、告發人、證人或案件有關執法人員尋釁。
二 需持假單向當地警察機關報到並請值勤員警於假單上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