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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收容人投稿新生雙月刊獎勵要點 5
五、本要點呈  典獄長核准後,提監務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
民國 95 年 11 月 29 日修正
5
五、本要點呈  典獄長核准後,提監務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
民國 93 年 05 月 19 日修正
5
五、本要點呈  典獄長核准後,提監務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
民國 92 年 04 月 11 日訂定
5
五  本辦法呈  典獄長核准後,提監務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