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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才藝舍坊管理要點 2
二 受刑人遴選標準: 1 以曾經參加法務部或社會各界所舉辦之各項藝文類比賽,成績優異 且獲前三名者。 2 具有藝文類特殊專長而有相當之社會知名度者。 3 本監才藝班作品精美才藝出眾者。
民國 92 年 03 月 19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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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受刑人遴選標準: 1 以曾經參加法務部或社會各界所舉辦之各項藝文類比賽,成績優異 且獲前三名者。 2 具有藝文類特殊專長而有相當之社會知名度者。 3 本監才藝班作品精美才藝出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