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中監獄收容人緊急戒護就醫應行注意事項 3
三、戒護人員:由戒護科內勤人員先行擔任戒護,隨即派正班人員接替勤
    務。
民國 94 年 08 月 19 日修正
3
三、戒護人員:由戒護科內勤人員先行擔任戒護,隨即派正班人員接替勤
    務。
民國 93 年 07 月 05 日修正
3
三、戒護人員:由戒護科內勤人員先行擔任戒護,隨即派正班人員接替勤
    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