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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業務聯繫中心作業要點 1
一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 (以下簡稱本所) 為提昇法醫檢驗、鑑定及研究等
    功能;加強與各機關之聯繫,特以任務編組方式,於本所設置「聯繫
    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