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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新竹看守所提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 4
四  實施方式:各科室每季針對相關為民服務工作事項進行自我考核,秘
    書室則不定期實施考核。
民國 92 年 01 月 03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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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實施方式:各科室每季針對相關為民服務工作事項進行自我考核,秘
    書室則不定期實施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