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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基隆監獄受刑人非自由使用之勞作金動用要點 1
一  台灣基隆監獄為執行監獄行刑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特
    訂定本要點。
民國 91 年 12 月 19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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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台灣基隆監獄為執行監獄行刑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特
    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