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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處遇研究指導委員會實施要點 5
五  本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每次開會得依規定支領交通費,費用由本監
    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民國 92 年 01 月 0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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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每次開會得依規定支領交通費,費用由本監
    相關經費項下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