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除廢電池類於每週五由場舍主管收集清點交內勤登載簿冊回收外,一 般垃圾於每日下午起床後由各場舍雜役分類後置於律見室旁走道 (資 源垃圾每一、三、五分類收集) 由外清掃集中收集置於行政大樓前垃 圾車旁,待資源回收車前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