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少年觀護所之教學,除由觀護所專任人員擔任外,應與當地師範學校 (包括專科、學院、大學) 合作辦理,或聘請當地合格中學教師兼任 。
五、少年觀護所之教學,除由觀護所專任人員擔任外,應與當地師範學校 (包括專科、學院、大學)合作辦理,或聘請當地合格中學教師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