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員工交通補助費發給注意事項 3
三、為能有效節約經費,非搭乘交通車上、下班者之交通費請領,由主辦
    單位不定期審查。(當事人遇有行車里程變動應主動向總務科申請變
    更)。
民國 96 年 01 月 02 日修正
3
三、為能有效節約經費,非搭乘交通車上、下班者之交通費請領,由主辦
    單位不定期審查。(當事人遇有行車里程變動應主動向總務科申請變
    更)。
民國 93 年 06 月 01 日修正
3
三、為能有效節約經費,非搭乘交通車上、下班者之交通費請領,由主辦
    單位不定期審查。 (當事人遇有行車里程變動應主動向總務科申請變
    更) 。
民國 91 年 12 月 01 日修正
3
三  為能有效節約經費,非搭乘交通車上、下班者之交通費請領,由主辦
    單位不定期審查。 (當事人遇有行車里程變動應主動向總務科申請變
    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