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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單身宿舍規則 1
一  本宿舍僅供借用本人居住,嚴禁外人留宿,亦不得在寢室接見賓客。
民國 90 年 10 月 05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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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宿舍僅供借用本人居住,嚴禁外人留宿,亦不得在寢室接見賓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