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請外僱作業須預付雇工保證金(公務機關或本監同仁申請外僱者得免 交雇工保證金)。雇工報酬以作業收容人人數及天數為計算單位,技 術工每人每日一千二百元、雜工七百五十元。雇工終結須於三日內一 次付清,但雇工期一個月以上者,報酬應按月於翌月七日前繳清;若 延遲付款須負擔延遲利息(年息百分之十)。
三、申請外僱須預付僱工保證金。僱工報酬以作業受刑人人數及天數為計 算單位,技工每人每日九百八十元、雜工六百八十元。僱工終結須於 三日內一次付清,但僱工期一個月以上者,報酬應按月於翌月五日前 繳清;若延遲付款須負擔延遲利息(年息百分之十)。
三 申請外僱須預付僱工保證金。僱工報酬以作業受刑人人數及天數為計 算單位,技工每人每日六百元、雜工五百元。僱工終結須於三日內一 次付清,但僱工期壹個月以上者,報酬應按月於翌月五日前繳清;若 延遲付款須負擔延遲利息 (年息十﹪) 。
三 申請外僱須預付僱工保證金 (每日僱工總人數╳工資單價╳三分之二 僱工總日數) 。僱工報酬以作業受刑人人數及天數為計算單位,技工 每人每日六百元、雜工五百元。僱工終結須於三日內一次付清,但僱 工期壹個月以上者,報酬應按月於翌月五日前繳清;若延遲付款須負 擔延遲利息 (年息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