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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員工消費合作社門市部收容人親友訂購物品寄入管理要點 5
伍  電器類用品,電池及香煙,本門市部不予販售。
民國 90 年 08 月 01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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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電器類用品,電池及香煙,本門市部不予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