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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受刑人移監應行注意事項 14
十四  戒護人員應儀容端莊、配備整齊,隨時保持高度警戒。
民國 88 年 05 月 17 日訂定
14
十四  戒護人員應儀容端莊、配備整齊,隨時保持高度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