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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受刑人移監應行注意事項 13
十三  移監時受刑人應著囚服,返監時並應攜回。
民國 88 年 05 月 17 日訂定
13
十三  移監時受刑人應著囚服,返監時並應攜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