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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受刑人移監應行注意事項 10
十  上車前應派二人實施檢身 (含戒具工作) ,車上亦應派人安檢及安排
    受刑人座位號次,並應將手銬固定於坐位上。
民國 88 年 05 月 17 日訂定
10
十  上車前應派二人實施檢身 (含戒具工作) ,車上亦應派人安檢及安排
    受刑人座位號次,並應將手銬固定於坐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