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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物料複驗站檢查實施辦法 9
九  車檢站若發現作業廠商或駕駛神色行為異常,應立即通知複驗站其貨
    物須傾倒出詳細檢查。
民國 87 年 01 月 16 日訂定
9
九  車檢站若發現作業廠商或駕駛神色行為異常,應立即通知複驗站其貨
    物須傾倒出詳細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