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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物料複驗站檢查實施辦法 15
十五  本辦法陳  典獄長核准,並經監務委員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
      時亦同。
民國 87 年 01 月 16 日訂定
15
十五  本辦法陳  典獄長核准,並經監務委員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
      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