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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物料複驗站檢查實施辦法 14
十四  車輛進出均應嚴格遵守停車檢查後再開之規定。
民國 87 年 01 月 1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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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車輛進出均應嚴格遵守停車檢查後再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