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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監獄處理收容人死亡事件作業要點 9
九、善後視家屬之態度,派員前往弔唁慰問,家庭貧困者,出具證明,有 必要時,另致贈奠儀或收容人捐款。
民國 95 年 11 月 29 日修正
9
九、善後視家屬之態度,派員前往弔唁慰問,家庭貧困者,出具證明,有 必要時,另致贈奠儀或收容人捐款。
民國 90 年 05 月 15 日訂定
9
九 善後視家屬之態度,派員前往弔唁慰問,家庭貧困者,出具證明,有 必要時,另致贈奠儀或收容人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