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處理收容人死亡事件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9
九、善後視家屬之態度,派員前往弔唁慰問,家庭貧困者,出具證明,有
    必要時,另致贈奠儀或收容人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