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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替代役役男申訴處理要點 3
三  受理對象:本監現役或退役之替代役役男。
民國 90 年 03 月 1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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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受理對象:本監現役或退役之替代役役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