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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服用藥品應行注意事項 7
七  藥包上載明受刑人單位、房別、編號及姓名,並以塑膠袋裝妥,以防
    止散落。
民國 92 年 04 月 18 日修正
7
七  藥包上載明受刑人單位、房別、編號及姓名,並以塑膠袋裝妥,以防
    止散落。
民國 90 年 08 月 16 日訂定
6
六  藥包上載明受刑人單位、房別、編號及姓名,並以塑膠袋裝妥,以防
    止散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