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本監每半年篩選有認輔需要之個案,製作認輔名冊,並分別通知認輔 單位(人員),並每半年由教化科召集認輔研討會,並由典獄長召集 主持,以檢討實施實施情形。
九、本監每半年篩選有認輔需要之個案,製作認輔名冊,並分別通知認輔 單位 (人員) ,並每半年由教化科召集認輔研討會,並由 典獄長召 集主持,以檢討實施情形。
九 本監每半年篩選有認輔需要之個案,製作認輔名冊,並分別通知認輔 單位 (人員) ,並每半年由教化科召集認輔研討會,並由 典獄長召 集主持,以檢討實施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