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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苗栗看守所替代役役男管理須知 1
一  對於役男日常生活管理,應以輔導代替考核,以自治代替管理為重點
    。
民國 89 年 09 月 18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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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對於役男日常生活管理,應以輔導代替考核,以自治代替管理為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