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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戒護大樓員工文康休閒中心管理要點 1
一  使用對象:本中心限本所戒護科休勤人員使用。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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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使用對象:本中心限本所戒護科休勤人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