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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應遵守事項 6
六  端正生活,不得有吸菸、飲酒或賭博、紋身之行為。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訂定
6
六  端正生活,不得有吸菸、飲酒或賭博、紋身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