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出所受保護人資助旅費發給作業要點 1
一、依據:更生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暫時保護」暨同法施行細
    則第三十二條及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十九日東更保字第二五九號函有關
    規定內容訂定之。
民國 94 年 09 月 12 日修正
1
一、依據:更生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暫時保護」暨同法施行細
    則第三十二條及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十九日東更保字第二五九號函有關
    規定內容訂定之。
民國 94 年 07 月 12 日修正
1
一、依據:更生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暫時保護」暨同法施行細
    則第三十二條及 84.10.19 東更保字第二五九號函有關規定內容訂定
    之。
民國 93 年 09 月 03 日修正
1
一、依據:更生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暫時保護」暨同法施行細
    則第三十二條及 84.10.19 東更保字第二五九號函有關規定內容訂定
    之。
民國 85 年 02 月 27 日訂定
1
一  依據:更生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暫時保護」暨同法施行細
    則第三十二條及 84.10.19 東更保字第二五九號函之有關規定內容訂
    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