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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出所受保護人資助旅費發給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3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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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更生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暫時保護」暨同法施行細
    則第三十二條及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十九日東更保字第二五九號函有關
    規定內容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