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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品德、生活及法律教育相關課程實施計畫 4
四  有關品德、生活及法律等各項教育課程及實施成果,本所於每年一月
    及七月下旬報部核備。
民國 89 年 02 月 21 日訂定
4
四  有關品德、生活及法律等各項教育課程及實施成果,本所於每年一月
    及七月下旬報部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