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實施方式:
(一) 實施目標:本所為感訓處分執行機關,接收要挾滋事、品行惡劣、
遊蕩無賴、心性暴戾等難以矯治之收容人,必須藉教化及連貫性品
德、生活及法律等各項教育課程實施特別矯治輔導,期使改過遷善
、變化氣質並矯正其思想及偏差行為,增進感訓處分之執行效率,
以達感訓處分之執行目的。
(二) 課程規畫:
1 品德教育:
(1) 第一、二、三教區均成立讀書會,每月各舉辦讀書會聚會一次
,以提倡收容人讀書風氣並達到自我成長、終身學習的目的,
特聘請臺東縣政府文化局附設文心讀書會之副會長陳淑玲老師
至本所指導。
(2) 每月一次,安排具有心理輔導專長的榮譽教誨師柯安正老師至
本所,針對情緒不穩定、心理異常的收容人作特別心理輔導,
或在一般工場作團體心理輔導,對本所之收容人助益甚大。
(3) 每月一次,安排臺東更生保護分會入監輔導團團長潘修女、副
團長孔令芳小姐及其團員,至本所對收容人個別輔導,成效卓
著。
(4) 每月編排二十八次宗教宣導課程,聘請各宗教之法師、牧師、
修女及居士等至本所宗教宣導,運用宗教力量來改變收容人心
性、化戾氣為祥和,並使收容人心靈找到精神支柱。
(5) 每月編排團體輔導及法治教育課程計四十五次,由各教區輔導
員分別授課,除加強法治教育、宣導法律常識外,更著重團體
心理輔導、公民與道德及國民生活須知等課程,以發揮團體輔
導功能,並使收容人瞭解為人處世道理與基本國民禮節。
(6) 各教區輔導員每日作七至十人次之個別輔導、特別輔導,藉由
面對面、個別性之輔導,以深入瞭解問題並予適當協助、解決
,提昇教化輔導之效果。
2 生活教育:
(1) 為提倡收容人正當娛樂、鼓勵讀書風氣,每年舉辦二次圖書展
覽活動,由圖書出版社提供多樣性的各類書籍,供收容人選購
。
(2) 各工場每週安排一次自習課,讓收容人借閱本所圖書室及活動
書櫃之勵志書籍,並繕寫讀後心得,以養成讀書風氣、達到終
身學習之目的。
(3) 每年舉辦各三次之收容人電話孝親及懇親座談,以落實獄政行
刑人性化及舒暢收容人思親情懷、藉親情撫慰收容人心靈。
(4) 每月安排一次全所性文康活動,舒暢收容人內心積悶、激發榮
譽感及責任心。
(5) 各工場每週安排一次,軍歌教唱及體育活動,讓收容人藉歌唱
陶冶心情並養成運動習慣、健全其體魄。
(6) 安排各公益、宗教團體,至本所舉辦公益性、宗教性之活動,
以教化收容人並啟發其良知和自尊心。
(7) 邀請熱心、學有專精之社會人士,至本所專題演講,貫輸收容
人正確觀念、最新社會知識。
3 法律教育:
(1) 每月一次,聘請臺東地方法院劉櫂豪法官至本所專題演講-法
律常識。 (含刑法、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
)
(2) 每月編排團體輔導及法治教育課程計四十五次,由各教區輔導
員分別授課,除加強團體心理輔導外,並著重法律教育、貫輸
法律常識 (含感訓處分執行辦法、監獄行刑法、累進處遇條例
、刑法、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 。
(3) 每季一次,各教區輪流實施法律常識會考,以考核收容人之法
律常識,於會考後由各教區輔導員詮釋、講解。
(4) 每週一次利用電化教育時段,播放法律常識教學錄影帶,加強
實施法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