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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法律常識會考實施要點 4
四  會考命題範圍及方式:
 (一) 命題範圍:實施初期暫以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為範圍。
 (二) 命題方式:每次二十五題、滿分為一百分,以是非或選擇形式命題
      。
民國 88 年 09 月 13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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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會考命題範圍及方式:
 (一) 命題範圍:實施初期暫以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為範圍。
 (二) 命題方式:每次二十五題、滿分為一百分,以是非或選擇形式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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