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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法律常識會考實施要點 3
三  會考方式:
    按季於各教區輪流實施,每季由應考教區之輔導員負責辦理會考命題
    及測驗等相關事宜。
    應考教區之輔導員於每季末月 (即每年三、六、九、十二月) 之二十
    六日前辦理完畢並將會考成績及處理情形報送教導科。
民國 88 年 09 月 13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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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會考方式:
    按季於各教區輪流實施,每季由應考教區之輔導員負責辦理會考命題
    及測驗等相關事宜。
    應考教區之輔導員於每季末月 (即每年三、六、九、十二月) 之二十
    六日前辦理完畢並將會考成績及處理情形報送教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