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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資訊安全稽核作業要點 7
七  執行小組成員因辦理稽核獲悉之機密性資料,應負保密責任。
民國 89 年 09 月 1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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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執行小組成員因辦理稽核獲悉之機密性資料,應負保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