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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資訊安全稽核作業要點 5
五  資訊或政風單位得視機關業務狀況會同不定期抽檢,或資訊單位於業
    務行進中得隨時抽檢,發現違反相關法令規定應及時提出糾正,糾正
    無效得報請議處,若因而而產生之損害或衍生法律問題、由使用人自
    行負責。
民國 89 年 09 月 1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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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資訊或政風單位得視機關業務狀況會同不定期抽檢,或資訊單位於業
    務行進中得隨時抽檢,發現違反相關法令規定應及時提出糾正,糾正
    無效得報請議處,若因而而產生之損害或衍生法律問題、由使用人自
    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