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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資訊安全稽核作業要點 4
四  執行小組實施檢查作業時應就檢查情形詳予紀錄,並於作業完成後,
    由政風單位會同資訊單位撰寫檢查報告,針對業務缺失提具興革建議
    ,簽報機關首長核閱。前項有關紀錄及檢討報告分兩份由政風及資訊
    單位妥為保管,以供法務部或其他權責機關稽核時參考。
民國 89 年 09 月 1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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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執行小組實施檢查作業時應就檢查情形詳予紀錄,並於作業完成後,
    由政風單位會同資訊單位撰寫檢查報告,針對業務缺失提具興革建議
    ,簽報機關首長核閱。前項有關紀錄及檢討報告分兩份由政風及資訊
    單位妥為保管,以供法務部或其他權責機關稽核時參考。